國立台中技術學院‧ 設三A‧ 23965018‧ 魏詩哲‧ "行銷傳播個案研究"

二05.如果一個人是產品, 本篇內容來進行產品策略是否依然有效?

當然有效(不見得啦!)
舉例說明,有名模林志玲率先掀起台灣前所未見的名模樂潮,創新的狗仔方向孕育而生,後起之秀紛紛逐浪而來,百家爭鳴何以能鶴立雞群??最被廣泛運用的行銷手法就是打著〝林志玲接班人〞的名號,大量的媒體曝光為先,狗仔的八卦在後,交錯出巨響急促的樂章,擾的民眾眼花撩亂,今天誰是誰?明天誰是林志玲?沒個人能說得準,但似乎這樣的題材不容被忽視,群眾也容易有共鳴。
行銷的第一砲打響了名號,各大媒體的圖像宣傳,忘了她的名無所謂,社會大眾已經認得她的臉,接下來,就是加強曝光率增加,並且由內容帶出個人特色,藉以跟其他人差異化,昇華優美的一枝獨秀!
當然一枝獨秀也許只存在於一個話題點上,眾多謂之〝名模〞,是不是能讓大眾記住幾個??
而需要模特兒發表產品的廠商,所邀請的模特兒陣容,取決價錢絕對是第一位,而由代言人所帶來的廣告效益,是否又與代言人價碼成正比,社會大眾能接受的廣告形式??永遠只有新人笑,不見舊人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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