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賣一百元卻是空卡無額度的i-cash卡,已經賣出五百萬張,被立委指控統一吸金五億,
要求應該依照消費者保護法退卡退費。統一超商回應,空卡只要沒消費過,
憑發票是可以退錢。至於儲值退費,因為涉及後端系統管理,無法在門市現場核退,
不過還是可以寄回後端處理等待退費。
統一超商指出,i-cash其實是定位在禮物卡,也就是商品,不像會員卡或是金融卡,
統一超商指出,i-cash其實是定位在禮物卡,也就是商品,不像會員卡或是金融卡,
而依據售卡統計,有三到四成的消費者其實買卡是為了收藏,
像是王建民系列、哆拉A夢、kitty系列都是熱門收藏,因此製卡的成本高,
加上人力管銷費用,統一超商認為以一百元販售是合理價位。
統一超商推出的「i-cash」卡,買卡的費用不但不能消費,停卡時要拿回剩餘的儲值金,
統一超商推出的「i-cash」卡,買卡的費用不但不能消費,停卡時要拿回剩餘的儲值金,
還要再付100元手續費,而且要將卡片掛號寄回總公司,分明是刻意刁難消費者,
統一超商的「i-cash」卡多年下來不當獲利,已經超過5億元。
統一超商的「i-cash」卡,退卡要收100元的手續費,這實在不合理,
統一超商的「i-cash」卡,退卡要收100元的手續費,這實在不合理,
不過經濟部商業司已經有做過要求,至於100元的空卡費不能用,
這是因為這張空卡被當作商品在販售。
不過就算消費者願意付出100元的退卡手續費,但是退卡的作業手續,
不過就算消費者願意付出100元的退卡手續費,但是退卡的作業手續,
在全台四千六百多家的統一超商門市卻不能受理,
消費者還必須將卡片以掛號信寄回統一超商的總公司,似乎是在刻意刁難,
誰會在買卡時把卡片上的條款一字一字的看清楚。
對於這些指控,公平會強調,公平會會注意消保官對這起案件的調查結果,
對於這些指控,公平會強調,公平會會注意消保官對這起案件的調查結果,
如果真有違反公平交易法,依法可處以5萬到2,500萬元的罰鍰。
這方社會輿論對"販賣幸福感"定位的統一超商無疑是一大打擊,相對於消費者立場,
這方社會輿論對"販賣幸福感"定位的統一超商無疑是一大打擊,相對於消費者立場,
確實是不貼心不便利的設計,期i-cash對超商銷售量的提升卓效有成,
但後續服務不周全的詬病也讓消費者卻步。成功之處相對也背負著失敗.........
畢竟消費者評價才是可怕的雙面刃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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